这时候公诉人提出抗议,要求辩护人不要再用空洞的辞藻来哗众取宠浪费法庭的时间,耽搁案件的审理,要求他用事实和证据说话。法庭支持了公诉人的主张。
崔主任咽了一口唾液,停顿片刻继续发言:“我刚才表示同意公诉人的结论,并不代表我同意公诉人对此案的判断。公诉人对我当事人的作案动机的分析是幼稚的,肤浅的,不符合事实的,因此对这个案子的定性也是错误的。请注意,方才公诉人在描述杀人过程的时候,列举了大量的书证物证,被告也承认人是自己杀的。然而,公诉人在剖析杀人动机的时候,却轻描淡写,把被告杀害白国光的原因简单地归结为工作矛盾、私人恩怨。那么我要深究一句,这里所说的工作矛盾、私人恩怨到底是什么呢?也就是说,被告为什么要故意杀人呢?我的当事人每天接触的人不能说成千上万,起码也有成十上百,她为什么不杀别人偏偏看中了白国光呢?难道少发几个奖金、多扣几个工资,或者吵过几架就能让我的当事人杀人吗?显然,公诉人在确定我的当事人故意杀人之后,就以为此案已定,没有费心深挖隐藏在这个案子背后复杂深厚的历史与现实原因,简单地轻信了被告的供述。或者他们也做了一些肤浅的所谓的调查,得到了一些只见树木不见树林,只见水面不见河床的所谓证言证词就浅尝辄止,忽略了本案真正的动机,影响了对本案的正确判断定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