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象》曰:「括囊,無咎」,慎不害也。
六五,黃裳,元吉。黃,中色。裳,下飾。六五,以陰居尊,中順之德,充諸內而見於外,故其象如此。而其占為大善之吉也。占者德必如是,則其占亦如是矣。《春秋傳》:南蒯將叛,筮得此爻,以為大吉。子服惠伯曰:「忠信之事則可,不然必敗。外疆內溫,忠也,和以率貞,信也。故曰:黃裳,元吉。黃,中之色也。裳,下之飾也。元,善之長也。中不忠,不得其色,下不共,不得其飾,事不善,不得其極。且夫《易》不可以占險,三者有闕,筮雖當,未也。」後蒯果敗。此可以見占法矣。
《象》曰:「黃裳,元吉」,文在中也。文在中而見於外也。
上六,龍戰於野,其血玄黃。陰盛之極,至與陽爭,兩敗俱傷。其象如此,占者如是,其凶可知。
《象》曰:「龍戰於野」,其道窮也。
用六,利永貞。用六,言凡筮得陰爻者,皆用六而不用八。亦通例也。以此卦純陰而居首,故發之。遇此卦而六爻俱變者,其占如此辭。蓋陰柔而不能固守,變而為陽,則能永貞矣。故戒占者以利永貞,即《乾》之利貞也。自《坤》而變,故不足於元亨雲。
《象》曰:用六永貞,以大終也。初陰後陽,故曰大終。